坤泰股份:坤泰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4 19:29:45
证券代码:001260 证券简称:坤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修改、增加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4 日(星期三)上午 10: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4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白云山路 75 号公司红旗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6 人,代表股份 83,434,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2.55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83,25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72.391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3 人,代表股份 184,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60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3 人,代表股份 184,4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3 人,代表股份 184,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603%。
公司股东及代理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以下提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43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
反对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35%;反对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4%;弃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11%。
本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才能通过。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83,43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
反对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35%;反对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4%;弃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11%。
本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才能通过。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43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7%;
反对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477%;反对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4%;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69%。
本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才能通过。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43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2%;
反对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08%;反对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4%;弃权 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38%。
本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才能通过。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43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6%;
反对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35%;反对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4%;弃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11%。
本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才能通过。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43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8%;
反对 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弃权 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681%;反对 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0%;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69%。
本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才能通过。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43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
反对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弃权 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766%;反对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4%;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80%。
本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才能通过。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2024 年度薪酬的确定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43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
反对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弃权 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766%;反对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65%;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69%。
本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才能通过。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 2024 年度薪酬的确定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43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
反对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弃权 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766%;反对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65%;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69%。
本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才能通过。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43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
反对 1,100 股,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