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厦门钨业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厦钨新能协议转让公司所持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47%股权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4 17:35:09
证券代码:600549 证券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5-047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厦钨新能协议转让公司所持
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47%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钨业”或“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协议转让公司所持有的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豪鹏”)47%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1,966.67 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为优化完善公司业务布局,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公司计划向控股子公司厦钨新能协议转让公司所持赣州豪鹏 47%股权。
根据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中和”)出具的《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47%股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联合中和评报字(2024)第 5012 号)(以下简称“《评
估报告》”),以 2024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赣州豪鹏 100%股权账面价
值 14,116.53 万元,评估值为 25,461 万元,增值 11,344.47 万元,增值率 80.36%,
赣州豪鹏 47%股权评估值为 11,966.67 万元。本次交易价格拟以前述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该评估结果已通过上级国资主管单位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福建冶金”)评审备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规,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厦钨新能,其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2XWQAT7G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2016 年 12 月 20 日
法定代表人:杨金洪
注册资本:42,077.1001 万元
主要股东: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0.26%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柯井社 300 号之一
经营范围: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锂电池材料及其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厦钨新能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456,045.81 1,474,720.17
负债 537,014.93 568,478.51
净资产(归母) 886,391.71 873,738.04
项目 2025 年 1 月-3 月 2024 年 1 月-12 月
营业收入 297,655.62 1,329,679.03
净利润(归母) 11,667.90 49,407.38
审计机构 未经审计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厦门钨业和厦钨新能均拥有独立、完整、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厦门钨业和厦钨新能各自建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对各自资产进行独立登记、建账、核算、管理;厦门钨业和厦钨新能各自具有健全的职能部门和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该等机构独立行使职权,厦钨新能不存在与厦门钨业及厦门钨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的情况,也不存在厦门钨业与厦钨新能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交叉任职的情形。
厦钨新能资信状况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赣州豪鹏 47%股权,即联合中和出具的《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47%股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联合中和评报字(2024)第 5012 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对象。
本次交易类型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25610818831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0-09-21
法定代表人:钟可祥
注册资本:8,947.3685 万元
主要股东: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47%
住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水西钴钼稀有金属产业基地
经营范围:废旧二次电池回收、处置、再生利用与销售;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梯次利用与销售;硫酸镍、硫酸钴、碳酸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技术及装备研发与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电池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有色金属压延加工;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国内一般贸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的运营情况
交易标的整体运营情况良好。
(四)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五)标的公司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160,484,515.03 173,691,334.24 176,904,331.30
负债 19,319,197.34 27,149,271.33 23,833,342.81
净资产 141,165,317.69 146,542,062.91 153,070,988.49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4 年 1-12 月 2025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110,468,374.7 225,461,717.99 46,611,773.84
净利润 6,313,366.63 11,896,806.13 6,374,362.34
审计机构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未经审计
(六)标的公司股东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前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人民币万元) 出资比例
1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4,205.2632 47.0000%
2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800.0000 31.2941%
3 区汉成 1,462.1053 16.3412%
4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0 4.4706%
5 祝捷 80.0000 0.8941%
合计 8,947.3685 100.0000%
根据厦门钨业 2017 年与赣州豪鹏其他股东签署的《赣州豪鹏增资扩股协议》及赣州豪鹏公司章程,厦门钨业向其控股的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转让其持有的赣州豪鹏股权的,赣州豪鹏其他股东不享有任何优先购买权。赣州豪鹏资信状况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联合中和出具的《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情况和评估结果如下:
1.评估机构: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评估基准日:2024 年 6 月 30 日
3.评估对象: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47%股权
4. 评估范围: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
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
5.评估方法:收益法和市场法,从评估参数可靠性考虑,市场法结果更能体现出赣州豪鹏的整体价值,所以本次资产评估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为最终结果。
6.评估结论:赣州豪鹏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