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田股份:金田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3 17:26:52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参会
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楼城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楼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楼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楼国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楼国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楼城先生、楼国君先生、刘新才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指定楼城先生为召集人。上述委员的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于永生先生、吴建依女士、翁高峰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指定于永生先生为召集人。上述委员的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刘新才先生、吴建依女士、楼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指定刘新才先生为召集人。上述委员的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吴建依女士、于永生先生、楼国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并指定吴建依女士为召集人。上述委员的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楼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楼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楼国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楼国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郑敦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郑敦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丁星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丁星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梁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梁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孙祖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孙祖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余燕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余燕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邵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邵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意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意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傅万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傅万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瑞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瑞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丁星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丁星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夏露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红亚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指标等规定考核并发放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董事楼城、楼国君、
郑敦敦、余燕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4 日
附件:人员简历
楼城先生:198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英国
埃塞克斯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公司秘书、总裁助理等职,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宁波金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楼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8,450,0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1%,系公司实
际控制人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楼国君先生:1964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杭
州电子工业学院,大专学历,中欧国际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国共产党党员,高级经济师。1993 年 10 月进入宁波金田铜业总公司(公司前身),历任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楼国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2,73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5%,系公司
实际控制人楼国强先生兄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郑敦敦先生:197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
央广播电视大学,大专学历,上海交大 EMBA 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车间主任、经理助理、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等职,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郑敦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589,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4%,与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丁星驰先生:1977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复
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2005 年 1月起在公司工作,历任办公室副主任、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宁波金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丁星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84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与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梁刚先生:1985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自 2006 年 7 月起在公司以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任职。历任公司品质部品质管理员、集团办秘书、技术开发部副经理,宁波金田铜管有限公司副经理、总经理,公司助理总裁、董事长助理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梁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97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3%,与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