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稀土: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5-13 16:13:3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国稀土
保荐代表人姓名:罗峰 联系电话:010-60837549
保荐代表人姓名:耿长宇 联系电话:010-6083874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 是
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
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根据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发行人有效执行了
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5 次(每月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变动情
况,直至 2024年 5 月募集资金账户注销)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议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议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议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9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不适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次
(2)培训日期 2024 年 12月 26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联交易、内幕交易、
资金占用、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关系登记表,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披露信息,重大信息的传递
1.信息披露 披露流程文件,内幕信息管理和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不适用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会计师出具的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检索公司舆情报道,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
谈,未发现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内部制度文件,查阅了公司 202
2.公司内部制度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不适用
的建立和执行 告等文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
在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最新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会议材
3.“三会”运作 料、信息披露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不适用
公司在“三会”运作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4.控股股东及实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股东名册、持股比例、最新公司章
际控制人变动 程、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查阅了募集不适用
及使用 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
募集资金支付进行凭证抽查,查阅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
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
场,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取得上市公司
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
谈,未发现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问
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关联交易的内部制度,取
6.关联交易 得了关联交易明细,查阅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不适用
对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性进行分析,对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关联交易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对外担保的内部制度,取
7.对外担保 得了对外担保明细,查阅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不适用
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
担保情况。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资产购买、出售的内部制度,查阅了
8.购买、出售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确认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资产不适用
产 购买、出售行为,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
司在购买、出售资产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9.其他业务类别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重要事项(包括务资助、套期保值等相关制度,取得了相关业务协议、
对外投资、风险交易明细,查阅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高级管不适用
投 资 、 委 托 理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上述业务方面存在重大
财、财务资助、问题。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
其聘请的证券服发行人和会计师配合了保荐人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等事不适用
务机构配合保荐项的访谈,配合提供了财务明细账等资料。
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财务
营环境、业务发报表,查阅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
展、财务状况、变化情况,实地查看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查阅同行业上不适用
管理状况、核心市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市场信息,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
技术等方面的重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
大变化情况) 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是 不适用
2.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 是 不适用
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我公司作为保荐
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 人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
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如下:
1、2024 年 1 月 5 日,中国证监会对我公司出具《关于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上
述监管措施认定:我公司保荐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可
转债项目,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当年即亏损、营业利润比
上年下滑 50%以上。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第七十条规定,中国证监会对我公司采取警示函监管
措施。我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采取切实
措施进行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内部追责,要求投行项
目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保荐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引以为戒,
不断提高风险意识。
2、2024 年 4 月 30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我公司出具《关
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上述监管措施认
定:我公司担任方大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保荐人,在尽职调查过程中,未按照
《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第七十条以及《监管规则适
用指引——发行类第 4 号》4-11 等执业规范要求,对发行
人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充分核查,导致招股说明书遗漏披露
关联交易相关信息。在核查工作底稿已有记录的情况下,
中信证券未充分关注并执行进一步的核查程序,在深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