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歌股份: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2 19:51:39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一)14:00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2 日 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2 日,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9:15-9:25,9:30-11:30,13:00-15:00;②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 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学士路 436 号 4 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副董事长姜艺女士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8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65,629,0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41,309,251 股的 48.527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61,748,3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41,309,251 股的47.39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7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880,6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41,309,251 股的 1.1370%。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881,0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 341,309,251 股的 1.137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4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公司股份 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41,309,251 股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7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880,6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41,309,251 股的 1.1370%。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65,206,7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51%;反对 368,7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6%;弃权 53,4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58,8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9.1210%;反对 368,7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008%;弃权 53,4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782%。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65,110,2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68%;反对 464,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3%;
弃权 54,3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62,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6345%;反对 464,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641%;弃权 54,3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14%。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65,110,2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68%;
反对 464,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3%;弃权 54,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8%。
同意 3,362,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6345%;反对 464,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641%;弃权 54,3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14%。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65,193,0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68%;反对 381,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04%;弃权 54,3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45,1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680%;反对 381,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06%;弃权 54,38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14%。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65,046,4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83%;反对 444,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84%;
弃权 137,9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98,5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9906%;反对 444,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539%;弃权 137,9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554%。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65,077,4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70%;反对 489,4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55%;弃权 62,0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29,5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7894%;反对 489,4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108%;弃权 62,0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98%。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项乐宏先生、姜艺女士、朱伟先生、泮云萍女士、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麗晶(香港)國際有限公司、宁波聚才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合计 161,747,981 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进行投票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3,249,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7307%;反对 548,4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310%;弃权 82,9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8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49,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7307%;反对 548,4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310%;弃权 82,9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83%。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65,001,8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14%;反对548,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11%;弃权 78,6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5%。
同意 3,253,9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415%;反对 548,4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310%;弃权 78,6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75%。
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项乐宏先生、姜艺女士、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麗晶(香港)國際有限公司、宁波聚才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合计 159,022,375 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进行投票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6,011,0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846%;反对 522,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107%;弃权 72,9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4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85,4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6531%;反对 522,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663%;弃权 72,9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06%。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64,659,3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46%;反对 897,0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16%;弃权 72,5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11,4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165%;反对 897,0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132%;弃权 72,5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03%。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65,146,7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