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智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2 19:41:29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
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24 层 2404
号仁智股份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陈泽虹女士;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6 日(星期二);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18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 93,051,4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38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8,749,1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2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13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302,3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9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1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4,302,3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 人,代表股份数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3 人,代表股份数 4,302,3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9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92,736,6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617%;反对 28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070%;弃权 2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987,5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830%;反对 28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6.6406%;弃权 2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64%。
2、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2,736,6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617%;反对 28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070%;弃权 2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987,5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830%;反对 28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6.6406%;弃权 2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64%。
3、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2,736,6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617%;反对 28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070%;弃权 2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987,5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830%;反对 28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6.6406%;弃权 2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64%。
4、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2,736,6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617%;反对 28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070%;弃权 2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987,5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830%;反对 28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6.6406%;弃权 2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64%。
5、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92,693,9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158%;反对 33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608%;弃权 2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944,8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6905%;反对 33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7.8028%;弃权 2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67%。
6、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2,689,9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115%;反对 34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656%;弃权 2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940,8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976%;反对 34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7.9074%;弃权 2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51%。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2,739,9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652%;反对 28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086%;弃权 2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990,8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597%;反对 28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6.6755%;弃权 2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48%。
8、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2,742,9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685%;反对 28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086%;弃权 2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993,8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295%;反对 28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6.6755%;弃权 2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51%。
9、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同意 92,743,9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695%;反对 28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070%;弃权 2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994,8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527%;反对 28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6.6406%;弃权 2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67%。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2,742,9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685%;反对 28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086%;弃权 2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993,8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295%;反对 287,200 股,占出席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