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尔特: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2 19:28:46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为了提高中小投资者对股东大会审议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有关规定对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远良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区后祥路 18 号公司办公楼一层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会议表决方式。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7 人,代表股份 106,994,86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0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04,869,7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5.09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1 人,代表股份 2,125,1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08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2 人,代表股份 2,126,468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1 人,代表股份 2,125,1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08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部分董事及监事会全体监事出席会议,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王兵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张剑波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无法出席,副总经理赵晓虎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无法列席,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议案一《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575,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31%;反对 1,390,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99%;弃权2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70%。
2、审议通过了议案二《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575,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31%;反对 1,390,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99%;弃权2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0%。
3、审议通过了议案三《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635,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291%;反对 1,332,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57%;弃权2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1%。
4、审议通过了议案四《关于〈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545,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51%;反对 1,396,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48%;弃权5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1%。
5、审议通过了议案五《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605,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11%;反对 1,336,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88%;弃权5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1%。
6、审议通过了议案六《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558,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79%;反对 1,384,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39%;弃权5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0,4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711%;反对 1,384,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5.1023%;弃权 5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2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266%。
7、逐项审议通过了议案七《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总额
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 7.01 关于确认董事长罗远良先生 2024 年度薪酬总额及 2025 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517,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192%;反对 1,401,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95%;弃权7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9,0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242%;反对 1,401,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5.8877%;弃权 7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3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81%。
议案 7.02 关于确认副董事长王兵先生 2024 年度薪酬总额及 2025 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509,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115%;反对 1,400,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93%;弃权8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0,8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386%;反对 1,400,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5.8783%;弃权 8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3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831%。
议案 7.03 关于确认董事张剑波先生 2024 年度薪酬总额及 2025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509,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115%;反对 1,400,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93%;弃权8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0,8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386%;反对 1,400,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5.8783%;弃权 8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3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831%。
议案 7.04 关于确认董事邓光荣先生 2024 年度薪酬总额及 2025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507,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97%;反对 1,400,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93%;弃权8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8,8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446%;反对 1,400,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5.8783%;弃权 8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3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772%。
议案 7.05 关于确认董事罗红贞女士 2024 年度薪酬总额及 2025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507,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97%;反对 1,400,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93%;弃权8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8,8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446%;反对 1,400,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5.8783%;弃权 8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3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772%。
议案 7.06 关于确认董事童华辉先生 2024 年度薪酬总额及 2025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5,507,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97%;反对 1,400,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93%;弃权8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