珂玛科技: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12 18:21:47
证券代码:301611 证券简称:珂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月 12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2 日 9:15 至 2025 年
5月 12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30日(星期三);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漓江路 58 号苏州科技城工业坊 B 区 6
号厂房;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先兵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86 人,所持股
份 302,253,4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69.3242%;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共 181 人,所持股份 12,836,1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2.9441%;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人,所持股份 216,741,26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49.7113%;其中,中小股东共 4人,所持股份 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00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 178人,所持股份 85,512,2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19.6129%;其中,中小股东共 177人,所持股份 12,835,7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2.9440%;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 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 票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会议的议案逐项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提案 1.00《关于 2024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213,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9%;反对
3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0%;弃权 9,596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2,796,4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07%; 反 对 3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5%;弃权 9,59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8%;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2.00《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215,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5%;反对
3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0%;弃权 7,69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2,798,3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56%; 反 对 3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5%;弃权 7,69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3.00《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214,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2%;反对
3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0%;弃权 8,69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2,797,3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78%; 反 对 3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5%;弃权 8,6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7%;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4.00《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212,9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6%;反对
3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7%;弃权 8,19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2,795,6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45%; 反 对 3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16%;弃权 8,19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9%;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5.00《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212,9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6%;反对
3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0%;弃权 10,39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2,795,6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45%; 反 对 3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5%;弃权 10,39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6.00《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申请授信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213,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7%;反对
3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0%;弃权 9,99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2,796,0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76%; 反 对 3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5%;弃权 9,99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9%;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7.00《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担保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210,4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8%;反对
3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3%;弃权 11,89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2,793,1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50%; 反 对 3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3%;弃权11,8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7%;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8.00《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205,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3%;反对
4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6%;弃权 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2,788,5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92%; 反 对 4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0%;弃权 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9%;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9.00《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204,8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9%;反对
3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7%;弃权 16,29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2,787,5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14%; 反 对 3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16%;弃权 16,29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10.00《关于 2025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208,9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3%;反对
3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7%;弃权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中小股东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