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晨环保:关于控股股东权益拟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09 21:48:42
证券代码:301273 证券简称:瑞晨环保 公告编号:2025-028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拟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陈万东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本次发行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陈万东先生,公司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情况提示说明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13,009,049 股(含本数),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
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万东先生拟全额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前,陈万东先生直接持有 22,207,5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1.00%,并通过持有公司股东上海馨璞 5.05%的出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公司股东万东商荣 10.00%的出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计控制公司 51.66%的表决权。如果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发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万东先生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5,216,5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1.60%。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发行有助于进一步巩固陈万东先生作为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从而维护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二、认购对象基本情况
陈万东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为 320826197409******,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毕业于武汉大学电子学与信息系统专
业,学士学历。1996 年 7 月至 1998 年 2 月任南京富士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技术支
持工程师;1998 年 3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区域总监;
2008 年 3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上海润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 年 10 月
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已与陈万东先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协议主要内容包括认购方式、认购价格、认购数量及金额、限售期、支付方式、协议的生效、违约责任条款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公告》。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陈万东先生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
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造成实质性影响。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陈万东先生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股东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