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克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冯仁荣)
公告时间:2025-05-09 21:11:22
证券代码:300889 证券简称:爱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爱克股份
股票代码:300889
信息披露义务人:冯仁荣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5%)
签署日期:2025年5月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11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冯仁荣
爱克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指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冯仁荣)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减少至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
5%的权益变动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万元/元 指 人民币万元/元
注:本报告书数据计算相关股份比例时,截至2025年5月8日,公司总股本156,000,000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数量为837,800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
本为155,162,200股。本报告书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
入所致。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冯仁荣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32901198201******
住所/通讯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个人资金安排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16,200股,占总股本的0.3309%,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3327%。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5,000股,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以上减持计划外,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和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4年7月8日至2025年5月7日,因集中竞价减持股份和协议转让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发生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9,825,000股,占总股本的6.2981%,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6.3321%。
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10月9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999,989 股,占总股本的0.6410%,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6445% 。
2024年9月2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海远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私募基金“远希致远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远希基金”)签订了《股票转让合同》,以协议转让的方式以11.88元/股的价格向远希基金转让公司股份940,000股,占总股本的0.6026%,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6058%。上述协议转让已于2024年12月27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12月30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16,200股,占总股本的0.3309%,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3327%。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其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已累计减持85,000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0.0545%,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054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7,800,011股,占总股本的5.0000%,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5.0270%。
信息披露义务人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 减持 减持股数 减持均价 占总股本 占剔除公司回购账
称 方式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比例 户股份后总股本比
例
冯仁荣 集中 2024.07.18- 999,989 10.095 0.6410% 0.6445%
竞价 2024.10.09
2025.05.06- 85,000 15.958 0.0545% 0.0548%
2025.05.07
协议 2024.09.27 940,000 11.880 0.6026% 0.6058%
转让
合计 -- 2,024,989 -- 1.2981% 1.3051%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占剔除公 占剔除公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总数 占总股本 司回购账 持股总数 占总股本 司回购账
(股) 比例 户股份后 (股) 比例 户股份后
总股本比 总股本比
例 例
有限售流 7,368,750 4.7236% 4.7491% 5,913,758 3.7909% 3.8113%
冯仁荣 通股
无限售流 2,456,250 1.5745% 1.5830% 1,886,253 1.2091% 1.2157%
通股
合计 9,825,000 6.2981% 6.3321% 7,800,011 5.0000% 5.0270%
注:上表的有限售流通股为高管锁定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15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占公司总股本的1.3782%,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3856%。除上述权利限制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