嵘泰股份:嵘泰股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公告时间:2025-05-09 20:02:57
证券代码:605133 证券简称:嵘泰股份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一、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员工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若员工认购金额较低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成立或者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四、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一、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嵘泰股份”或“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在初始设立时(不含预留授予人员)不超过 48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不超过 3,476.5005 万元,以“份”作为认
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 3,476.5005 万份,具体资金总额及份数根据参加对象实际出资金额确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参加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参加对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
预留授予人员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纳入参加对象的员工。
五、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 179.85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21,754.3532 万股的 0.83%。具体受让股份数量根据参加对象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
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全部在存续期内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含预留份额)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 19.33 元/股,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八、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存续期为 72 个月,均自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预留份额的解锁及归属安排,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确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亦可在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展期,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九、存续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成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权益处置等具体工作。
十、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十一、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的规定执行,员工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十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声 明......1
风险提示......2
特别提示......3
第一章 释义......7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8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9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规模和购买价格...... 12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考核设置及归属安排...... 15
第六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18
第七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处置方法......26
第八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与终止......30
第九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31
第十章 公司与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32
第十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34
第十二章 其他重要事项......35
第一章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嵘泰股份、本公司、公司、 指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子公司 指 本公司控制或者实际控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计 指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划、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指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本计划草案 案)》
持有人、参加对象 指 出资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指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标的股票 指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合法方式受让和持有的嵘泰股
份 A 股普通股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指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法》 理办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
范运作》
《公司章程》 指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1、本草案摘要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草案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计划草案。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旨在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严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一)持有人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
(二)持有人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以下人员:
1、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2、公司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如无特殊约定,所有参加对象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均需与公司(含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包括公司(含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在初始设立时(不含预留授予人员)不超过 48 人,具 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对参加对象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不超过 3,476.5005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
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