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莱得: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5-05-09 16:26:4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普莱得
保荐代表人姓名:钱旭 联系电话:021-52523268
保荐代表人姓名:方键 联系电话:021-5252326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1 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本年度内未列席,均事前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7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次
(2)培训日期 2025 年 1 月 9 日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
股份变动、并购重组等相关内容进行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开展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9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补充履行
日及 2024 年 8 月 5 日开 了必要的审批和公告程序;公司全体财
展了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务人员、信息披露相关人员积极学习
1.信息披露 的外汇交易业务,未及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时对上述事项履行相应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务。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内容,不断提升财务及信息披露人员
的专业能力及信息披露意识。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不适用
执行
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开展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9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补充履行
日及 2024 年 8 月 5 日开 了必要的审批和公告程序;公司全体财
展了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务人员、信息披露相关人员积极学习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的外汇交易业务,未及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时对上述事项履行相应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务。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内容,不断提升财务及信息披露人员
的专业能力及信息披露意识。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不适用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
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 无 不适用
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无 不适用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 是 不适用
份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是 不适用
重大遗漏的承诺
4、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 是 不适用
措施及承诺
6、关于公司利润分配的政策及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024 年 4 月 10 日,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江苏
证监局关于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周平、王世伟采
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63 号);2024
年 5 月 14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光大证券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 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 (深证会〔2024〕146 号)。2024 年 5 月 31 日,中国证
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监会出具《关于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
函措施的决定》(【2024】31 号)。保荐机构就监管函件
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和认真落实整改,进一步
加强对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要求,强化持续督导的业
务执行能力,完善投行三道防线内控体系建设。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钱旭 方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