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武生物:关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之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公司股份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08 19:43:40
证券代码:300357 证券简称:我武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8 号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之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公司股
份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浙江我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胡赓熙、张露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直接持有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3,454,13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8.86%)的控股股东浙江我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我武咨询”)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500,000 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0.86%。我武咨询本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受让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胡赓熙先生。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露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34%),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000 股(含本数),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06%。
日前,公司收到股东我武咨询与胡赓熙先生共同出具的《关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之间转让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以及张露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之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公司股份的预披露情况
(一)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浙江我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我武咨询直接持有公司 203,454,13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8.8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我武咨询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5、拟减持数量:不超过4,500,000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86%。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上述数量及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减持股份的受让方:胡赓熙先生,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
8、我武咨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情况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张露,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4%,其中,高管锁定股为 1,35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50,000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在上述期间内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300,000股(含本数),即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6%。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上述数量及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张露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股东股份减持与限售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我武咨询相关股份减持与限售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我武咨询于 2014 年 1 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的股份减持与限售的
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了上述锁定期外,在其本人或其关联方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我武咨询于2015年7月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8号)中承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充分认可,以实际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公司股东利益,我武咨询承诺自2015年7月9日起六个月内(2015年7月9日-2016年1月8日)不减持公司股份。
我武咨询于2023年8月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号)中承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充分认可,以实际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公司股东利益,我武咨询承诺:自2023年8月24日起六个月内(2023年8月24日至2024年2月23日)不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我武咨询恪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亦不违反我武咨询已披露的相关承诺。
2、张露女士相关股份减持与限售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张露女士于2014年1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的股份减持与限售的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张露承诺:除了上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张露女士于2015年7月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8号)中承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充分认可,以实际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公司股东利益,张露女士承诺自2015年7月9日起六个月内(2015年7月9日-2016年1月8日)不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露女士恪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亦不违反张露女士已披露的相关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我武咨询持有公司 203,454,13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8.86%,胡赓熙与 YANNI CHEN(陈燕霓)夫妻二人系我武咨询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同时,胡赓熙直接持有公司 43,698,37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8.35%。因此,胡赓熙与 YANNI CHEN(陈燕霓)二人合计控制公司 247,152,50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7.20%,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之间转让公司股份,因此,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胡赓熙和YANNI CHEN(陈燕霓)夫妇合计控制的公司股份数量保持不变,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张露女士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我武咨询与张露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期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我武咨询与胡赓熙先生共同出具的《关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之间转让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2、股东张露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