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新华: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08 17:05:26
证券代码:603230 证券简称:内蒙新华 公告编号:2025-021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5 月 8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如意大厦 11 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 28
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9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67,899,09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5.7798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秦建平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瑞平先生出席;其他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66,130,898 99.3399 1,678,300 0.6264 89,900 0.0337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66,120,898 99.3362 1,687,500 0.6299 90,700 0.0339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66,175,898 99.3567 1,676,000 0.6256 47,200 0.0177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65,614,998 99.1474 2,193,300 0.8187 90,800 0.0339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66,178,698 99.3578 1,674,700 0.6251 45,700 0.0171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66,041,498 99.3066 1,837,700 0.6859 19,900 0.0075
7、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65,433,098 99.0795 2,258,900 0.8431 207,100 0.0774
8、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265,435,098 99.0802 2,256,900 0.8424 207,100 0.0774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6 关于《公司 2024 12,525,198 87.0845 1,837,700 12.7770 19,900 0.1385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
7 关于审议公司董 11,916,798 82.8545 2,258,900 15.7055 207,100 1.4400
事薪酬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6、7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文苑、杨春波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9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