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智科技: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07 19:01:40
证券代码:002090 证券简称:金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7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100号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贺安鹰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9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2,926,70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400,577,071 股的 23.1982 %,其中:出席
现场投票的股东 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90,968,032 股,占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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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的 22.70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8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958,67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89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8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465,7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155%。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以下提案:
1.00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00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00 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 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8.00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各提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1.00-8.00表决情况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提案编码 同意(股) 有效表决权 反对(股) 有效表决权 弃权(股) 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股份总数的 股份总数的
比例 比例 比例
1.00 92,728,282 99.7865% 144,820 0.1558% 53,600 0.0577%
2.00 92,711,782 99.7687% 157,770 0.1698% 57,150 0.0615%
3.00 92,727,282 99.7854% 142,270 0.1531% 57,150 0.0615%
4.00 92,676,182 99.7304% 201,220 0.2165% 49,300 0.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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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92,725,782 99.7838% 144,770 0.1558% 56,150 0.0604%
6.00 92,699,982 99.7560% 169,670 0.1826% 57,050 0.0614%
7.00 92,640,182 99.6917% 242,970 0.2615% 43,550 0.0469%
8.00 92,569,632 99.6158% 270,820 0.2914% 86,250 0.0928%
注:上述提案8.00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部分提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提案4.00-7.00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单独列示,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4.00-7.00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 中小投资者 中小投资者
提案编码 同意(股) 有效表决权 反对(股) 有效表决权 弃权(股) 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股份总数的 股份总数的
比例 比例 比例
4.00 2,215,200 89.8399% 201,220 8.1607% 49,300 1.9994%
5.00 2,264,800 91.8515% 144,770 5.8713% 56,150 2.2772%
6.00 2,239,000 90.8051% 169,670 6.8812% 57,050 2.3137%
7.00 2,179,200 88.3799% 242,970 9.8539% 43,550 1.7662%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分别向股东大会作了2024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已于2025年4月1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
2、负责人:朱网祥
3、见证律师:杭仁春、杨群
4、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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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