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安医疗: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5-07 17:23:38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5-042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代码:037205,期权简称:九安 JLC2。
2.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96 人,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 1,424,250 份,行权价格为 3.14 元/份。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本次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5 年 5 月 8 日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止。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已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
一、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说明
1、等待期
根据《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计
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 16 个月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
来 48 个月内分四期行权。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股票期权第一 自授予日起 1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8 个月内的最 25%
个行权期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股票期权第二 自授予日起 2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0 个月内的最 25%
个行权期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股票期权第三 自授予日起 4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52 个月内的最 25%
个行权期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股票期权第四 自授予日起 5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64 个月内的最 25%
个行权期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22 年 1 月 4 日为授予日,故第三个等待期已于 2025 年 5 月 3 日届满,
届满之后可以进行行权安排。第三个行权期为自授予日起 4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授予日起 5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即 2025 年 5 月 8 日起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止(实际可行权期限)。
2、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序号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
1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2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满足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经审计,公司 2024 年经审计的
3 以公司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 营业收入为 2,592,196,225.39 元,
率不低于 80%。 对比 2019 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706,276,406.49 元,增长
267.02%,已超出业绩考核目标
增长率不低于 80%的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稿)》,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
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评分确认其
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数量=个人获授份额×个人当 除 1 名激励对象身故,14 名
年计划行权比例。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A/B/C 档,则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5 名
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行权,未行权部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分由公司统一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D,其余 296 名激励对象中,263
4 为 D 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公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 为 A,23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
度,期权份额由公司统一注销。 核结果为 B,10 名激励对象个人
A B C D 绩效考核结果为 C,绩效考核均
等级 优 良 合 不 达到考核要求,满足行权条件。
秀 好 格 合格
行权比例 100 80 60 0
% % %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
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相
关规定办理第三个行权期相关行权事宜。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行权价格调整的说明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按公司总股本 481,450,022 股,扣除公司回购的 25,492,681
股,以 455,957,34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7.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不转增不送股,共计派发 319,170,138.70 元。该方案已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实施
完毕。根据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方案,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前的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为 6.49 元/股,调整后的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5.83 元/股。公司已于 2022
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按公司总股本 484,594,772 股,扣除公司回购的
13,602,781 股,以 470,991,99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不转增不送股,共计派发 1,177,479,977.50 元。该方案已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实施完毕。根据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因公司
实施权益分派方案,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前的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5.83 元/股,调整后的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40
元/股。公司已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按公司总股本 490,149,717 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
68,057,422 股,以 422,092,29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不转增不送股,共计派发 126,627,688.50 元。该方案已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实施完毕。根据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方案,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前的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40 元/股,调整后的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14 元/股。公司
已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