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美特气: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5-06 18:13:4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凯美特气
保荐代表人姓名:尹广杰 联系电话:010-59013963
保荐代表人姓名:平成雄 联系电话:010-5901396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针对公司4个募集资金专户共查询46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保荐代表人未列席三会时,公司会
将三会会议议题和内容通知保荐代表人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保荐代表人审阅了有关文件,对需要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发表保荐意见的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并
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项目 工作内容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4年12月24日
2024年监管动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解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读、资本市场运作动态、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以及董
监高履职注意事项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无 不适用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详见公司2023年3月10日披露的《关于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2)。公司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承诺:为确保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作出以下承诺:1、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
公司利益;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实施完毕前 是 不适用
,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
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
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
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
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
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
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
定、规则,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
措施。
2.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详见公司2023年3月10日披露的《关于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2)。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为确保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1、承诺不
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
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
司利益;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
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 是 不适用
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
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
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6、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
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
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
资者的补偿责任;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实施
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
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
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
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
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
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
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
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
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3.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祝恩福先生承
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 是 不适用
股份以及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
计划。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无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尹广杰 平成雄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