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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元成: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23:49:59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原则,认真审慎地履行职责,切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涂必胜先生、
王建军先生、倪海璐女士三人组成,其中涂必胜先生、王建军先生为独立董事,由具备会计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涂必胜先生担任主任委员职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综合素质较高。各委员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涂必胜先生:男,1964 年,硕士学历,副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副教授,兼任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玺匠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宇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建军先生:男,1965 年,汉族,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1987 年至 1996 年就职于杭州市萧山区司法局工作,1996 年至 2004 年浙江
钱江潮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2004 年 4 月至今任浙江新鉴君律师事务
所(原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2024 年 5 月 20 日起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
倪海璐女士:女,1989 年生,汉族,硕士学历。2011 年至 2018 年任伟星新
材临海分公司总经理助理,2021 年 7 月至今任浙江安生夫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目前同时担任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为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内部和外部审计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参加,并对会议议题详细研读并发表意见。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1、2024 年 1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内
容为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2、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内
容为审议通过《2023 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部 2023 年下半年重要事项检查报告》。
3、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内
容为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 2023 年完成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授权的议案》《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的议案》《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董事会关于2023 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4、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
内容为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审计部 2024 年上半年重要事项检查报告》《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会
议内容为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专业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交《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报告期内,我们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我们认为公司聘请的中兴财光华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业务熟练、工作勤勉尽责,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审计程序,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现金流情况。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公司《2024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部 2023 年下半年重要事项检查报告》《审计部 2024 年上半年重要事项检查报告》及 2024 年度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内审报告。报告期内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有效地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及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升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效率。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对两次会计差错调整事项进行了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提出专业意见。
在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与审阅过程中,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以及是否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
可能性。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
年报审计第一次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
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与负责公司审
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年报审计第二次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进展等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过程
中重要事项及执行审计程序的情况等事项的汇报;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与负责公
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年报审计第三次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问题
及结论进行沟通;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的事项。
4、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 2023 年完成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授权事项等事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针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必要性、客观性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在表决程序方面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保障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5、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揭示了公司的一些潜在风险因素。
我们要求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对内控审计报告强调事项予以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公司内部管理,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6、协调经营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建议和意见,积极协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就重大审计事项的沟通工作,掌握公司经营状况,并积极关注本次年报审计工作的整体安排及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听取外部审计机构关于
公司年度审计初审情况的汇报,共同讨论解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对审计进展进行有效监督,对审计结果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确保了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对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于公司 2024 年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将努力督促公司,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杜绝相关问题的再次发生。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审慎行使股东和公司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各自领域的专业特长,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加深认识和理解,审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和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工作的职责,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涂必胜、王建军、倪海璐
2025 年 4 月 29 日
况报告之签字页)
委员签字:
涂必胜
王建军
倪海璐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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