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光华芯: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23:16:25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切实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执业资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郭澳
2024 年末合伙人数量:85 人
2024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8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27 人)
3、业务信息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52,937.55 万元(经审计),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6,009.42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518.61 万元。
2024 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 95 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
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9,271.16 万元。
(二)执业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翟迎春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应镇魁先生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吴舟于 2024 年 1 月被宁波证监局出具警示函,除此之外,吴舟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吴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度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复核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翟迎春,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度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应镇魁,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从事证券服务超过20 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质控服务,近三年已复核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四)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公司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团队及时进行了沟通,所有咨询事项均得到很好的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
2、意见分歧解决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咨询备忘录。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管理制度,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4、项目质量管理与监督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设立质量控制复核管理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监督。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等。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近一年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综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6、工作方案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
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租赁业务等。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另外,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详细的与公司参审及境外审计师的沟通合作方案和计划,并能够有效执行。
(五)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及义务。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六)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4 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2,445.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审计服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独立性、审计工作要求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董事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