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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电缆: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公告时间:2025-04-29 22:41:13

证券代码:834639 证券简称:晨光电缆 公告编号:2025-039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修订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充分发挥套期保值业务在公司原材料采购中规避价格风险的功能,减少 库存原材料带来的资金占用,规范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华人民共 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套期保值 的范围包括根据订单的铜、铝原材料的期权期货及其他衍生品的套期保值。
第三条基本原则
(一)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铜、铝原材料。
(二)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的数量不得超过实际采购的数量,期权期货
持仓量应不超过需要保值的数量。
(三)期权期货持仓时间段原则上应与现货市场承担风险的时间段相匹配;对于大宗订货合同,公司在签订现货合同后,相应的保值头寸持有时间原则上不得超出合同规定的时间或该合同实际执行的时间;对于日常预期订货合同,公司应当根据过往历史记录和未来生产计划预计每个月现货采购量,相应的保值头寸持有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该保值量下预计现货采购时间。
(四)公司应以公司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五)根据期权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期权期货业务保证金比例,参考公司需要进行期权期货业务的具体数量及期权期货平仓、交割业务的需求,公司用于套期保值的保证金资金规模不得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10%,且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公司要保证资金及时到位,防范资金不足造成的强制平仓风险。
(六)公司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只以规避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的价格风险为目的,不接受其它任何单位的委托和代理套期保值业务,不得进行投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为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
第五条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物资部门负责人组成,公司总经理担任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组长。
第六条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以会议形式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决策,成员实行一人一票,须 2/3 以上赞成方可通过。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会议由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召集。
第七条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负责交易指令的下达和监督执行。
第八条公司物资部门负责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执行,由分管副总经理和期权期货操作员负责依据指令完成期货开平仓或交割工作。
第九条公司内审部负责定期、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
期保值参与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第十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调拨期货套期保值所需资金,监控期货账户资金流向及风险。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章 交易流程
第十二条公司销售部门负责中标通知书及合同订单的归档登记,及时编制中标及合同订单用原材料需求表,报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
第十三条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根据已中标量及签订合同订单量、中标及合同订单的价格区间、交货期限、原材料需求量等综合信息,拟定套期保值方案。物资部门期权期货操作员根据套期保值方案编制套保申请书提出套保申请,套保申请书由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签字批准,并报总经理审批。套保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合同、订单或中标通知书的编号、需要保值的材料品种、数量、中标价格、保值价格区间、交货期限等内容。
第十四条物资部门期权期货操作员根据审批后的保值申请书,提出套保资金申请,经履行公司相关审批流程后,财务部门将资金调拨至公司期货账户。
第十五条物资部门根据合同及订单的生产任务计划及原材料需求量,确定原材料实际采购量上报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根据生产任务计划、原材料需求量及实际采购量等综合信息,确定套期保值平仓量,由期权期货操作员进行业务操作。
第十六条期权期货操作员在每天交易结束后,将当天的交易明细打印并存档,存档年限不少于十年。
第十七条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例会,物资部门定期报告开平仓情况、盈亏情况、期末结余头寸情况以需要进行移仓的持仓情况。销售部门定期报告新增中标及新签订合同订单用原材料数量、实际排产量,物资部门报告实际采购量,套保仓位变动情况。
第四章 风险管理
第十八条公司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化解风险。

第十九条公司内审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操作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第二十条当期货价格波动较大或市场发生其他重大变化等情况时,期权期货操作员应在第一时间将情况向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成员汇报,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及时组织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讨论风险情况及应采取的对策措施。相关人员执行风险处理决定。期权期货操作员应列席会议,向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汇报市场行情并提出专业意见或建议,供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进行决策参考。
第二十一条当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达到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披露标准时,公司按有关规定应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第五章 档案管理
第二十二条套期保值交易档案实行分级保存、公司统一管理的制度。公司负责保管的档案资料包括:套期保值业务开户文件、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文件、各类套期保值计划、各类内部报告、发文、批复等。物资部门除上述资料外,还应保存:交易合同、交易结算资料、交易内部单据。
第二十三条套期保值计划、所有交易原始资料、所有结算资料等业务档案及套期保值业务有关开户文件、授权文件等档案至少保存十年。
第二十四条所有档案文件到期销毁时需按公司规定程序办理。
第六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五条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
第二十六条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套期保值信息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期货交易有关的信息。若因相关人员泄密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公司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开除或其他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部门和人员,应严格按本制度规定执行,并自觉接受公司内审部或公司外聘的审计机构的审计。

第二十八条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对期货经纪机构每年进行一次评审,经评审不合格的可进行更换。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其修订、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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