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仁东: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20:10:19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ST仁东 公告编号:2025-061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经事后核查发现,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有关非经常性损益的内容填报有误,现对相关内容予
以更正。本次更正仅涉及非经常性损益的填报及由此导致的计算问题,不影响公
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项目。具体更正情况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更正前: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201,713,286.51 372,573,732.56 -45.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484,905,871.20 -29,101,524.60 1,766.26%
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484,848,997.42 -28,681,435.89 1,790.46%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7,202,364.11 29,722,928.09 -75.77%
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290 -0.0520 92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290 -0.0520 92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61.37% -63.37% 624.74%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5,004,568,287.26 4,583,263,172.42 9.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 877,600,886.97 -704,843,133.55 224.51%
者权益(元)
更正后: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201,713,286.51 372,573,732.56 -45.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484,905,871.20 -29,101,524.60 1,766.26%
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7,059,797.50 -28,681,435.89 124.61%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7,202,364.11 29,722,928.09 -75.77%
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290 -0.0520 92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290 -0.0520 92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61.37% -63.37% 624.74%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5,004,568,287.26 4,583,263,172.42 9.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 877,600,886.97 -704,843,133.55 224.51%
者权益(元)
“一、主要财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更正前: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 -25,392.70
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
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 1,000.00
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
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 75,013.98
备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5,472.35
支出
减:所得税影响额 -719.5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0.57
合计 56,873.78 --
更正后: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 -25,392.70
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
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 1,000.00
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
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 75,013.98
备转回
债务重组损益 477,789,199.92 重整收益扣除重整相关费用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5,472.35
支出
减:所得税影响额 -719.5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0.57
合计 477,846,073.70 --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
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同日于巨潮资讯网进行披露。公司
对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对信息披露文件的
审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