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和生态: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19:11:13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现任独立董事梁文昭先生、章友先生以及离任独立董事李玉琴女士、吴爱清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结合独立董事自查结果,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梁文昭、章友、李玉琴、吴爱清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上述人员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特此报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