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微纳: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时间:2025-04-29 18:54:03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独
立董事江小三主持,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2 人,实到独立董事 2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协议并进行日常交易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相关交易具有真实背景。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没有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