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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达精工:百达精工2025年4月对外担保情况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17:12:30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5-027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对外担保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为江西百达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百达”),属于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4 月新增担保金额合计 5,000 万元,均是对子
公司江西百达新增的担保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江西百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4,650 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目前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 年 4 月 14 日,公司与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银
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江西百达与邦银金租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0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满三年时止。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11.2亿元的融资担保,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及 2024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百达精工关于 2024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百达精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成立时间:2018 年 9 月 3 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0MA38420906
3、注册资本:30,590 万元
4、住所:江西省九江市经开区城西港区江一路 79 号
5、法定代表人:施小友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的关系:江西百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85%股权,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15%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5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02,067.69 107,267.10
负债总额 84,484.32 90,662.11
净资产 17,583.36 16,604.99
资产负债率 82.77% 84.52%
项目 2024年度 2025 年第一季度
营业收入 73.22 0.00
净利润 -10,212.74 -978.38
注 1:上述 2024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 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注 2:江西百达太阳能电池片项目投入后未投产。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江西百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3、债权人: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5、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向甲方履行的全部债务(无论该债务是否基于融资租赁关系产生),以及主合同未生效、全部或部分无效或被撤销或被解除后,应由该承租人承担的返还财产及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对甲方所负有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租前息(如有)、租金、风险抵押金、提前还款补偿金(如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购价款、占用费、使用费、资金使用费、应返还的代垫款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等,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租赁利率发生变化,应以变化之后相应调整的债权金额为准;甲方为实现主合同项下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担保费、保全保险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保管、维修、运输、拍卖、评估、担保、保全保险等费用);如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下称“LPR 利率”)调整引起各期租前息(如有)、租金及租金总额及其他款项变更,乙方承诺对变更后的租前息(如有)、租金及其他款项仍然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7、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满三年时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被担保人为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在2024年公司预计对外担保总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运营需要,有利于提高控股子公司的整体融资效率,提升控股子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为了加快资金周转,降低资金的使用成本,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需求。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担保实际发生额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担保预计授权范围且在有效期内,无需单独上报董事会审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1,033万元,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78%,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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