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喻: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亚波离任)
公告时间:2025-04-29 02:08:46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因任期届满,本人已于 2024 年 10 月11 日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现就 2024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个人履历
本人李亚波,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 4 月出生,大专学历,
注册会计师。曾任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主管、陕西新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部项目经理,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陕西香橼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2.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本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召开四次股东大会、七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任期内所有董事会会议,列席了任期内所有股东大会。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议案,除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关于聘任邬亚文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投出弃权票,对公司其他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10 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和审核,切实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独立、客观的专业意见。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内容 意见
类型
《2023 年度财务报告》、《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 情况的评估报告》、《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
2024 年 4 月 11 日 委员会第十四次会 构的议案》《、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023 同意
议 年度重要事项核查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计划》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 《2024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4 年
2024 年 4 月 22 日 委员会第十五次会 第一季度重要事项核查报告》、《2024 年第二季度 同意
议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24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 《2024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4 年半
2024 年 8 月 15 日 委员会第十六次会 年度重要事项核查报告》、《2024 年三季度内部审 同意
议 计工作计划》、《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关于
2024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
2024 年 10 月 10 日 委员会第十七次会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
议
对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审计意见类型、对外投资昌
2024 年 3 月 27 日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喻投资事项、控股股东股份冻结事项、内控审计 /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事项等保持关注,要求与 2023 年度审计会计师进
行沟通。
2024 年 3 月 29 日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与 2023 年度会计师就年度报告审计事项进行第 /
2024 年第二次会议 一次沟通,强调加快审计进程,责任落实。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与 2023 年度会计师就年度报告审计事项进行第
2024 年 4 月 8 日 2024 年第三次会议 二次沟通,强调董事长和总经理应对年报审计进 /
行统筹协调,加快审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与 2023 年度会计师就年度报告审计事项进行第
2024 年 4 月 10 日 2024 年第四次会议 三次沟通,督促管理层要加快对于未决事项的处 /
理进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与 2023 年度会计师就年度报告审计事项进行第
2024 年 4 月 22 日 2024 年第五次会议 四次沟通,强调管理层应尽快解决未决事项,确 /
保《2023 年度报告》按时披露。
2024 年 4 月 24 日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与 2023 年度会计师就年度报告审计事项进行第 /
2024 年第六次会议 五次沟通,再次督促公司要按时披露《2023 年度
报告》。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 年度内部控制
2024 年 4 月 16 日 2024 年第七次会议 评价报告》《、2024 年度经营层薪酬考核方案》《、关 同意
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024 年 8 月 1 日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关于转让智慧教育业务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同意
2024 年第八次会议 案》。
2024 年 9 月 19 日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关于免除丹明波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关 同意
2024 年第九次会议 于聘任邬亚文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024 年 9 月 22 日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同意
2024 年第十次会议 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及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现场访谈、
听取内部审计机构意见等听取了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进展,及时
掌握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情况,多次督促公司要及时、准确地披露《2023
年度报告》。公司采用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电话、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与
中小投资者保持沟通,并将相关意见向本人转述和交流。
(四)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 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
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并通过现场会议、现场办公、项目实地考察、
线上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业务部门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持续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中有关公司的
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本人有足够
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2024 年本人现场工作时间已累计达到 15 日。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合规性,认为公司能够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工作。
2.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保持充分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利益。
(六)履职相关培训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报告期内,本人于 2024 年 1 月参加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公司法》
修订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应对策略培训、湖北省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新公司法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专题培训;2024 年 5 月参加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主讲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培训。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
1. 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任期内公司共有 1 项关联交易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为公司转让智慧教育业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经按照规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进行披露,本人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 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2023 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上述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3.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按照规定履行了选聘程序。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4. 提名非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并履行了对应的审议程序。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5.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董监高的薪酬发放充分考虑了行业薪酬水平和董监高履职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