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亚: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01:54:33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ST 新亚 公告编号:2025-022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已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
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 11: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
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文顺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规范,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该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能够完整、客观地反映公司 2024 年度生产和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出具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
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规,会计处理的方法依据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同意公司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确定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公司治
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2025 年度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公司监事在任期内均按各自所任岗位职务的薪酬合同领取报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担任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担任监事的报酬。
本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回避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规范,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能够完整、客观地反映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生产和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