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方发展: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01:53:56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25-031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4月29日开市起停牌一天。
2、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4月30日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证券简称为 “*ST万方”,证券代码仍为“000638”。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为5%。
一、证券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证券种类:A股股票
2、证券简称:由“万方发展”变更为“*ST万方”
3、证券代码:000638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4月30日
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642.2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65.1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60.13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39,147.03万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22,751.38万元。上述财务指标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之“(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
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规定的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3.4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的情形,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4月29日停牌一天。自2025年4月30日复牌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前冠以“*ST”字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第4.5.5的有关规定,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为5%。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针对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将努力采取有效的措施,积极改善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以此来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整体的盈利水平,力争实现公司2025年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目标。具体措施如下:
(1)做精做优农业业务
2025 年,公司农业业务的主要发展战略是以吉林省为依托,同步开发黑龙江和辽宁省业务,通过掌握源头粮食资源向客户提供稳定、高质量的产品,做精业务、做优客户;推动红发夫酵母虾青素生产工艺不断提升、降本增效,推广在东北寒地小龙虾、宠物饲料领域的应用技术,带动虾青素系列产品销售。
(2)精进军工业务核心动力
2025 年度,公司将重点提升军工业务的资产质量,实施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择机并购优质资产;不断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生产和交付效率、加强产品质量管控、提升收入和利润规模;加大对自主产品的选择和研发,构建自主知识产权和可持续发展的结构。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方式不变,仍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等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人: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
2、联系电话:010-64656161
3、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2A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