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01:40:46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 213097号
目录
审计报告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3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4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5-8
财务报表附注 9-106
审计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 213097号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公司”
或“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4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新华联公司 2024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新华联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24及五、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34。
2024年度新华联公司财务报表所列示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 304,320.60万元,其中商品房销售业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83,778.16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60.39%。
由于营业收入是新华联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识别控制权转移相关的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对于房产销售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竣工备案表、交房手续流转表(或收楼流程单)、完工验收资料、销售收款凭证、入伙通知单、销售发票等;
(5)以抽样方式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核对至销售合同、交房手续流转表(或收楼流程单)、销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6)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的评估
1.事项描述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2及五、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6。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管理层在考虑持有存货目的的基础上,根据合同约定售价、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市场售价等确定估计售价,并按照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由于存货金额重大,且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过程中管理层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和估计,因此我们将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评估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选取样本复核管理层对存货估计售价的预测,将估计售价与历史数据、期后销售情况、市场信息等进行比较,评价管理层估计售价的合理性;
(3)选取样本测试评价管理层对存货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估计的合理性;
(4)选取样本测试管理层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5)评价由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客观性、经验和资质,对评估师的工作成果进行复核。
四、其他信息
新华联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新华联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 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 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 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 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新华联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新华联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新华联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 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新华联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4 年度
一、公司基本情况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牡丹江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牡石化)。牡石化是 1993 年 5 月经黑龙江省体改委黑体改复〔1993〕231 号文批准,由牡丹江石油化工企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牡石化集团)
分立组建,并于 1993 年 6 月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建时牡石化股本为 12,128.7 万
股,其中:国有法人股 7,046.9 万股,社会法人股 1,081.8 万股,社会公众股 4,000 万股。
2016 年 8 月 12 日,公司名称由“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新华联文
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130232395L 的营业执照。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871,815,040.00 元。其中有限售
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为 1,726,788,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9.4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为 4,145,026,7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0.59%。
本公司属房地产开发与综合文化旅游项目业务。经营范围:文化旅游项目的运营、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表演;旅游景区管理;公园管理;酒店管理;企业管理;承办展览展示;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后的商品房;销售建筑材料、日用品、五金交电;投资管理;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计算机技术培训;施工总承包。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27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为了便于表述,将本公司主要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简称如下:
公司全称 简称
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 新华联置地
新华联国际置地有限公司 国际置地
新华联国际置地(马来西亚)有限责任公司 马来西亚置地
新华联旅游管理有限公司 旅游管理
新华联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商业管理
新华联(上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商管
新华联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酒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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