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富通: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9 00:29:40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致同所 2024 年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现将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截至 2024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39 名,注册会计
师 1,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270,337.32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 22.05 亿元(220,459.5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02 亿元(50,183.34 万
元)。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55 亿元(35,481.21 万元);2023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3 家,审计收费 3,529.17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9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5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
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林新田,1991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至今为 14 家上市公司
提供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雅清,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5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韩瑞红,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份。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韩瑞红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林新田和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雅清受到的监管措施情况如下:
监管措施日 处理类
序号 姓名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情况
期 型
1 林新田 2024.12.27 监管谈 福建监管 中富通2023年报审计
话 局 事项
2 林雅清 2024.12.27 监管谈 福建监管 中富通2023年报审计
话 局 事项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95 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6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30 万元。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
致同所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签字合伙人由权益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审计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担任。
(二)审计工作方案及其实施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存货核算、资产减值、金融工具等。致同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三)审计质量管理机制
致同所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从业务承接、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检查、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等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了审计质量,具体如下:
1、项目咨询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需要向专业技术部咨询的事项。
2、意见分歧解决
致同所鼓励尽早识别出意见分歧,并明确规定意见分歧提出和解决的相关步骤,包括如何解决意见分歧、如何将解决意见分歧达成的结论付诸实施以及如何
进行记录等。必要时可向相关监管机构、职业组织、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进行咨询。审计项目如存在分歧解决事项应按照致同所《业务风险管理规程》关于分歧解决的相关规定处理。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致同所建立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制度。在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对本公司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项目组复核、项目质量复核、风险管理措施。
4、项目质量检查
致同所在全所范围内建立统一的监控和整改程序。致同所设计和实施的监控活动,包括定期的监控活动和持续的监控活动。定期的监控活动包括周期性地选取已完成的项目进行检查,即致同所每年开展的全所范围内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持续的监控活动通常是日常性的活动,已经嵌入致同所的内部监控程序中,针对具体情况的变化而随时实施。在大多数情况下,持续实施的监控活动能够更为及时地提供与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信息。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致同所设计和实施风险评估程序,通过设定质量目标,识别和评估质量风险,并设计和采取应对措施以应对质量风险。致同所通过定期和持续的监控活动将发现的情况进行评价,以确定是否存在缺陷,包括监控和整改程序中的缺陷。致同所针对监控中发现的缺陷的性质和影响,首先进行整改,同时根据《执业质量事故问责办法》启动对相关人员的问责程序。
四、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致同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致同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五、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
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且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