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司凯: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23:08:51
证券代码:300521 证券简称:爱司凯 公告编号:2025-018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分别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及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一)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李明之、朱凡、唐晖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超过公司总股本 1%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刘庆伟先生作为征集人依法采取无偿方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二)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李明之、朱凡、唐晖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超过公司总股本 1%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2024 年 2 月 1 日至 2024 年 2 月 20 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四)2024 年 2 月 20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李明之、朱凡、唐晖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超过公司总股本 1%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六)2024 年 2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4 年 9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情况
(一)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的原因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自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的,应当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 年前三季
度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144,000,000 股为基数(最终以实施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准),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5,760,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实施完毕。
(二)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由于派息对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
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三)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结果
因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 P=10.07-0.04=10.03 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对《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10.07 元/股调整为 10.03 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1.公司本次归属、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本次归属相关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3.公司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证明文件;
(四)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