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力复合: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小林)
公告时间:2025-04-28 23:01:26
证券代码:873576 证券简称:天力复合 公告编号:2025-027
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小林)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王小林,作为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司治理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努力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审慎行使公司及股东赋予的权利,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保障广大股东和中小投资者的权益。现将 2024 年度(以下称“报告期”)独立董事职责履职情况进行汇报: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王小林,中共党员,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 年出生。西安
矿业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西安科技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自 2008 年至今,曾兼任公安部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考核专家、陕西省公安厅咨询专家、中国爆破行业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力学学会工程爆破专业委员会委员、陕西省工程爆破协会秘书长等职务。主持和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2 项、省部
级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 2 项,先后获得多项省部级荣誉。我于 2022 年 9 月起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未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本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管理职务。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现场或通 是否存在
应出席董事 讯方式出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连续两次 列席股东
姓名 会会议次数 席董事会 董事会会 会会议次 未出席董 大会次数
次数 议次数 数 事会会议
的情形
王小林 7 6 1 0 否 5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
大会 4 次;共召开董事会 7 次,以委托其他独立董事方式参与会议 1 次,现场
或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6 次。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定期关注和了解公司经营管理、业务 发展,针对会议议案与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开展沟通;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 发表意见。2024 年度,我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我作为独立董
事,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具体事项 意见
类型
2024.01.30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 1.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同意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额度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 1.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4.03.27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同意
项报告。
2024.07.11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2024.10.28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 1.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5 次,我作
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实际出席 5 次。相关会议的出席和意见发表情况如下表: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具体事项 意见
类型
1. 关于审议《2023 年审计报告》的议
审计委员会 2024 案;
2024.03.27 年第一次会议 2.关于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 同意
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审议《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修订《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5. 关于审议《2024 年度审计部工作计
划》的议案;
6.关于审议《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2024.04.24 审计委员会 2024 1.关于审议《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同意
年第二次会议 议案。
2024.07.11 审计委员会 2024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
年第三次会议 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 2024 1.2024 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6 年第四次会议 2.关于启动选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同意
案。
1.关于审议《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2024.10.28 审计委员会 2024 议案; 同意
年第五次会议 2.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3.关于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严格遵守并执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客观、公正、 审慎履行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赋予的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 及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公开向股东 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期间,我与外部审计机构和公司审计部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 了沟通。本人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公司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时,我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参与了此次聘用
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过程,并及时与公司沟通和发表意见。
(五)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我通过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与公司董秘和董事会事务工作人员保持交流等 方式,了解中小股东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在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重大事项时, 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诉求,并根据有关规定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 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天数共 21 天,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姓名 时间/事项 工作内容
2024.01.09 出席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01.30-2024.01.31 出席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出席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董事会。
2024.02.19 出席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03.27-2024.03.28 出席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出席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出席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
2024.04.24-2024.04.25 出席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出席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
2024.07.11-2024.07.12 出席二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王小林 出席二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
2024.08.21-2024.08.23 参与公司作业场地的现场选址、试验、效果
分析工作。
2024.08.26-2024.08.27 出席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
出席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24.09.25 出席公司作业场地试验效果分析总结讨论
会。
出席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
2024.10.28-2024.10.29 出席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出席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24.11.18 出席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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