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道通信: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22:16:43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要 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监事会成 员通过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监督,对公司财务状况 及董事、高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公司能够规范、有序地运作。现将监 事会在报告期内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共召开了 8 次会议,监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签署以及监事
权利的行使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通知日期 召开日期 议案
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 2024.3.8 2024.3.12 1、《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十二次会 2、《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议
1、《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 三 届 监 5、《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事 会 第 二 专项报告>的议案》
十 三 次 会 2024.4.20 2024.4.24 6、《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议 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
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8、《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9、《关于 2023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
值损失的议案》
第 三 届 监
事 会 第 二 2024.4.22 2024.4.26 1、《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十 四 次 会
议
第 三 届 监 2024.6.20 2024.6.24 1、《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事 会 第 二 人的议案》
十 五 次 会
议
第 四 届 监
事 会 第 一 2024.7.10 2024.7.10 1、《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次会议
1、《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第 四 届 监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事 会 第 二 2024.8.18 2024.8.29 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次会议 议案》
4、《关于 2024 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
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第 四 届 监 1、《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事 会 第 三 2024.10.18 2024.10.29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次会议 金的议案》
第 四 届 监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 会 第 四 2024.12.6 2024.12.12 议案》
次会议
二、监事会报告期内其他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
章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
财务情况、内控体系建设和实施情况、信息披露事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与
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对
2024年度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1)2024年度公司依法经营,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内部制度健全,未发现
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
(2)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董事会全面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
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督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财务监管体系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
3、监督内控体系建设和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及时跟踪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实施进程,并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同意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对信息披露事务的检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严格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无虚假记载、重大遗漏、误导投资者的情况出现。
5、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名单及其个人信息。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交易,确保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6、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的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履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7、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 2025 年度工作重点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遵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推进公司稳健发展。重点工作如下:
1、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
2、跟踪响应监管部门的新要求、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需求,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
3、 加强对财务运作情况和公司经营状况的监督,防范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4、积极有效地开展其他各项监督工作,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建立健全公司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推进公司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