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道通信: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8 22:16:43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道通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元道通信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186号”文《关于同意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0,4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8.4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169,184,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4,001,383.8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5,182,616.17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7月4日全部到
位 , 并业 经 信永 中和 会 计师 事 务所 ( 特殊 普 通合 伙 )于 2022年 7 月4 日
“XYZH/2022BJAA210234”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84,716,852.33 元(含超
募资金),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108,656,134.32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065,182,616.17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684,716,852.33
项目 金额
其中:募集资金项目款 552,716,852.33
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66,000,000.00
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66,000,000.00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90,000,000.00
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收益 9,881,115.54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8,309,254.94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08,656,134.32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专户余额
号
1 兴业银行乌鲁木齐高新区支行 512040100100961233 31,060,218.70
序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专户余额
号
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120078801000001085 2,766,078.03
乌鲁木齐长春中路支行
3 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南湖北路支行 8113701013600173402 203,163.36
4 招商银行乌鲁木齐苏州路支行 311900654610307 74,626,674.23
合计 108,656,134.3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
币 68,471.69 万元(含超募资金),其中:(1)募投项目的投入金额为 55,271.69万元;(2)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6,6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600.00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39,865.61 万元(包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净额 1,819.04 万元),其中:(1)10,865.61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2)29,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 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 年 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和实施主体、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元道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同步调整其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并向深圳元道增资以实施该募投项目。
2023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关于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和实施主体、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湖
北、云南、广东、河南、浙江为募投项目“区域服务网点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使用不超过 7,270 万元的募集资金(含购房款和装修款),购置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白石三道深湾汇云中心的房产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其他事项未作调整,与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开披露的信息一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558.21万元。截至报告期末,上述置换已实施完毕。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 9,000 万元),截至 2024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 35,000 万元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 2,000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经使用 29,000 万元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5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4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