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岸蛋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21:49:54
证券代码:688137 证券简称:近岸蛋白 公告编号:2025-014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26 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54.386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06.19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298.25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12,078.67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174,219.58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9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00Z0058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人民币 38,592.64 万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 7,342.33 万元,支付相关银行手续费 0.42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142,968.85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中,购买可转让大额存单 95,178.53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为 47,625.20 万元,募集资金证券账户 165.12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
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本公司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以及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豫园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
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银行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 31050161393600006150 6,018.85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 512909839710818 4,857.35
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 8112001012400685434 1,784.61
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 206670100100180279 1,382.33
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开发区支行 539178270823 16,851.85
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运东开发区支行 32250199768000002320 11,576.31
7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636957356 218.96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绣支行 96310078801200000289 4,909.83
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豫园支行 121946941710303 25.12
合 计 47,625.20
注:上表所列数据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包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 1,315.85 万元,本公司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共计 13,354.52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24,203.13 万元,股份回购 1,034.99 万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38,592.64 万元。
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到期的大额存单共计 95,178.53 万元,具体明细
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银行账户名称 产品类型 收益类型 金额 是否赎
回
1 建行吴江运东开发区支行 大额存单 保本固定收益 15,000.00 否
2 兴业银行苏州分行 大额存单 保本固定收益 17,160.43 否
3 招商银行吴江支行 大额存单 保本固定收益 7,015.96 否
4 招商银行上海豫园支行 大额存单 保本固定收益 2,000.00 否
5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大额存单 保本固定收益 30,002.14 否
6 浦发银行上海锦绣支行 大额存单 保本固定收益 15,000.00 否
7 宁波银行苏州分行 大额存单 保本固定收益 9,000.00 否
合计 95,178.53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
超募资金 7,2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审议通过。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4,219.58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2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73%。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该部分永久补流的超
募资金 7,200 万元全部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
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
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34.99 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
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