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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控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21:29:58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8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8321 号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方控股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立方控股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立方控股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立方控股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证公告〔2024〕22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北证公告〔2023〕76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立方控股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立方控股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证公告〔2024〕22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北证公告〔2023〕76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立方控股公司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印发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证公告〔2024〕22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北证公告〔2023〕76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79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67.50 万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份),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7.69 元,共计募集资金
12,823.08 万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 1,092.31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 11,730.77 万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2023 年 12 月 4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968.52 万元(不含税)和以自有资金预付的保荐费(不含税)190.00 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10,572.2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573 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58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0,572.25
项目投入 B1 2,310.5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2.42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1,291.05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17.41
项目投入 D1=B1+C1 3,601.6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39.83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7,110.4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116.88
差异[注] G=E-F 5,993.58
[注] 差异系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期末有尚未赎回的定期存
款 4,000.00 万元与结构性存款 2,000.00 万元,以及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与发行权益性
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6.42 万元,该项费用公司已于 2024 年支付,并于 2025 年 2 月从
募集资金专户转至一般账户。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356920100100229250 8,473,683.8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 331066180013001210277 2,695,141.83
合 计 11,168,825.66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证公告〔2024〕22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北证公告〔2023〕7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委托方名称 委托理财 产品名称 委托理财金额
产品类型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存款 企业金融存款组合产品 2,000.00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存款 企业金融存款组合产品 2,000.00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公封闭式新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 2,000.00
型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产品
(续上表)
委托方名称 委托理财 委托理财 收益类型 预计年化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收益率(%)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08-31 2025-02-28 固定收益型 1.30%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08-31 2025-02-28 固定收益型 1.75%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09-04 2025-03-04 保本浮动收益型 2.2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 年 1 月,因公司财务人员操作失误,通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的
募集资金账户分别向杭州易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杭州广拓实业有限公司支付房租费用
268.38 万元和 150.76 万元。2024 年 3 月,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自查过程中发现上述资金应
由自有资金支付,故立即要求对方单位将上述资金原路退回,公司转由自有资金账户进行支付。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不适用
根据公司 2024 年 5 月 17 日第四届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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