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发控制: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21:16:37
证券代码:000738 证券简称:航发控制 公告编号:2025-022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4 月 28 日下午 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4 月 2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8 日的
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上午9:15,
结束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8 日下午 3:00。
3.会议地点:贵阳格兰云天国际酒店(贵阳市花溪区珠江路 168 号)。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缪仲明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49 人,代表股份 763,877,03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8.081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 人,代表股份 586,972,143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44.630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45 人,代表股份 176,904,89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3.451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45 人,代表股份 100,066,945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60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股份 22,293,481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695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44 人,代表股份 77,773,46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913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全部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760,528,44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616%;
反对 3,284,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300%;弃权 63,995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6,718,3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536%;反对3,284,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24%;弃权63,9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760,528,44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616%;
反对 3,283,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298%;弃权 65,495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6,718,3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536%;反对3,283,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3.2809%;弃权65,4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5%。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760,529,84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618%;
反对 3,283,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298%;弃权 63,995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6,719,7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550%;反对3,283,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10%;弃权63,9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760,463,44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531%;
反对 3,349,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385%;弃权 63,995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6,653,3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887%;反对3,349,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74%;弃权63,9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760,541,83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634%;
反对 3,309,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333%;弃权 25,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6,731,7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70%;反对3,309,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76%;弃权2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760,536,93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627%;
反对 3,31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340%;弃权 24,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6,726,8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21%;反对3,315,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31%;弃权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8%。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760,547,53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641%;
反对 3,30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327%;弃权 24,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6,737,4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727%;反对3,30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28%;弃权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内部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763,419,63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01%;
反对 4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49%;弃权 37,9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609,5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29%;反对419,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2%;弃权3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9%。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国航发北京航科轴桨发动机控制系统能力保障项目部分建设内容方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763,459,53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453%;
反对 39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14%;弃权 24,5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649,4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28%;反对39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27%;弃权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763,105,04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989%;
反对 70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927%;弃权 63,995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294,9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85%;反对708,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75%;弃权63,9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学华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763,403,55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380%;
反对 442,08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79%;弃权 31,4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593,4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