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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家居: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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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5]25000280111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5]25000280111 号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牌家居)《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金牌家居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的基础上对金牌家居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金牌家居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现将本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8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 10,017,513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55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285,999,996.15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461,073.46元后,实收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9,538,922.69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6月18日出具华兴验字[2021]21008640041号《验资报告》。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9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
额 77,0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共计 770 万张,期限 6 年。公
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7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225,224.4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9,774,775.59 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出具华兴验字[2023]23005110018 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4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70.00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0元,银行手续费270.00元);2024年度募集资金专户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计6,798,770.92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9,920,491.59元(其中: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39,917,927.50元,银行手续费2,564.09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计21,839,787.9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62,739,292.48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未到期本金余额为262,3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439,292.48元。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金额52,132,950.30元,募集资金专户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计4,835,537.70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92,509,313.96元(其中: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592,509,013.96元,银行手续费3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计8,111,013.4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75,709,058.01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未到期本金余额为17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5,709,058.0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注册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修订了《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1.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依据有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协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统称“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江苏金牌厨柜有限公司三期年产10万套工程衣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牌厨柜有限公司。为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江苏金牌提供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款项实施专户管理,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300万元。公司、江苏金牌厨柜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 4100028519200202795 439,292.48
同安支行 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安 江苏金牌厨柜有限公司 592906497210858 已销户
支行
合计 439,292.48
注:截至2024 年 12月31日,公司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623亿元。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统称“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金牌西部物联网智造基地项目(一期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金牌厨柜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金牌”),为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高效实施,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成都金牌提供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款项实施专户管理,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62亿元。公司、成都金牌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余额 备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9300100100420618 336,226.54
司厦门吕岭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5150198120100003923 已销户
限公司厦门同安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11490101350018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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