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利集团:关于2024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19:52:32
证券代码:300979 证券简称:华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8
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利集团”“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8),
公司定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董
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俊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俊耀”)提交的《关于提议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香港俊耀提议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提案包括 5 个子议案,审议时需逐项表决。
序号 提案名称
1.00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01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02 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03 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04 审议《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1.05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香港俊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990,25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4.85%,董事会认为提案人香港俊耀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8)中列明的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增加提案后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4 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 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权总数。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8 日。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
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南朗街道佳朗路华利集团园区 F 栋二楼会
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及提案编码: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的
编码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审议《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 √
2.00 审议《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 √
3.00 审议《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5.00 审议《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6.00 审议《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
7.00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00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9.00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逐项表决作为投
10.00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票对象的子议案
数:(5)
10.01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0.02 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3 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4 审议《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的
编码 栏目可以投票)
10.05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二)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2025 年 4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
监管部门规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事项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
监管部门规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
2、提案编码 8.00、9.00 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提案编码 6.00 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
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股东会审议提案编码 6.00 的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亦不得
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提案编码 6.00 的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提案编码 10.00 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5 月 12 日 9:00 至 11:30,14:00 至 17:00。信函或电
子邮件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世纪一路 2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
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玲玲、宋秋谚。
联系部门: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子邮箱:lingling.fang@huali-group.com、qiuyan.song@huali-group.com。
电话:0760-28168889-3009。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世纪一路 2 号。
邮编:528437。
(六)其他: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参加会议。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香港俊耀出具的《关于提议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