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信: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19:02:33
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 B 股
编号:临 2025-002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在
东方通信城 A210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威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和报告:
(一)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三)公司 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编号为临 2025-003 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编号为临 2025-004 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编号为临 2025-006 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七)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我们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环境、风险防范、重点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等。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且各项制度均得到了较好的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2 票(1 名关联监事回避) 反对票 0 票 弃
权票 0 票
基于谨慎性原则,该议案仅由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两名监事赵威先生、陈宗福先生进行表决,关联监事乔梦野先生回避该项表决。
2024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发放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的相关内容。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
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