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进股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18:57:01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事务所”)作为 2024 年度报告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汇事务所在 2024年审计业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2024 年中汇事务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中汇事务所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19 日,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
址为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首席合伙人余强。中
汇事务所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资质资格,业务领域涵盖审计、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税务咨询等,业务广泛分布于近二十个省市,并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鉴证业务。
2024 年末合伙人数量 11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69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89 人。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10.14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8.99 亿元,证券业
务收入 4.56 亿元。
上年度(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80 家,涉及行业主要有(1)
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上年度(2023 年年报)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 15,494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5 家。
项目合伙人:昝丽涛,200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 10 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 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 廖坤,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中汇会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敏,199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 11 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1 家。
二、质量管理水平
(一)质量管理制度
中汇事务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各业务组、各分所等执业机构执行统一的执业标准,遵守统一的质量管理制度。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了专业报告。
(二)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中汇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现场项目经理可以授权项目组高职级员工复核低职级员工的底稿以及现场项目经理本人应当对重要的审计工作底稿逐页复核;项目合伙人督促完成项目组内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对项目组独立性以及审计风险的识别、应对措施是否恰当进行独立复核,质量管理部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对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实施二次质量控制复核。
(三)项目咨询与意见分歧解决
中汇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业务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合伙人、质控复核人及所内专家意见共同讨论商定,必要时寻求外部专家咨询协助。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咨询所内专家备忘录底稿。此外,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
(四)项目质量检查
中汇事务所质量管理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中汇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
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检查;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五)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和整改
中汇事务所设立监控整改委员会,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中汇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设计和实施定期和持续的监控活动;组织实施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守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设计和实施整改措施;其他监控活动,例如,对正在执行中的项目实施函证、盘点程序检查,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基于已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近一年监控过程中,中汇事务所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三、工作方案
审计过程中,中汇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商誉减值测试、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
中汇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中汇事务所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四、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
中汇事务所项目组由项目合伙人、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和其他审计人员组成。中汇事务所在全所范围内统一委派具有足够专业胜任能力、时间的项目合伙人执行本审计业务。项目实行项目合伙人负责制,项目合伙人综合考虑专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技术专长和实务经验及其对本公司所处的相关行业的了解程度等因素后,委派具有必要素质、专业胜任能力和时间的项目经理和其他项目组成员。
中汇事务所开发、维护、使用较为完善的执业规范数据库等知识资源,以及信息技术资源以支持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和审计业务的执行。
五、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汇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 3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 号等规定。中汇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六、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中汇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中汇事务所在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