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博普: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董秀成)
公告时间:2025-04-28 18:53:34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 2024 年度的历次董事会议和股东会议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基于独立立场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
董秀成:中国国籍,1962 年出生,博士生导师。1985 年 8 月至 1988 年 8 月
担任华东石油学院北京研究生部工业经济研究室助教;1991 年 3 月至 1995 年 12
月先后担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经济管理系助理、讲师、副教授;1996 年 1 月
至 1997 年 1 月担任美国内布拉斯加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经济系客座教授;1997 年
1 月至 2017 年 9 月先后担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
博士生导师;2017 年 10 月至今担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务战略研究院和中国国际碳中和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一带一路能源贸易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及国
际经济贸易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 年 6 月至 2024 年 6 月任中石化石
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3 年 2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
会议召开 应出席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次
式参加会 次未亲自出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议次数 席会议
10 10 3 7 0 0 否
2024 年,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诚信勤勉的宗旨,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了事前调查,会议期间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结合自身知识背景,就相关事项进行审慎表决并发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同时,也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各审议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 7 次股东大会,认真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推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 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
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 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会议。本人没有缺席应出席的会议,也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召 应出席 实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议名称
开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审计委员会会议 4 4 4 0 0 否
提名委员会会议 2 2 2 0 0 否
薪酬与考核委员
1 0 0 0 0 不适用
会会议
战略与可持续发
展(ESG)委员 2 2 2 0 0 否
会会议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响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发
出的会议通知,按时参与会议。2024 年,本人于 4 月 25 日、8 月 22 日、10 月
25 日、12 月 18 日共参与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等,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了解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督促和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 检查和评估;积极参与年度审计工作,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 况和重大事项及进展情况的汇报,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初稿和最终审计 报告,掌握了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同时,积极参与年审沟通会,向公司年审 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了解审计工作计划安排以及审计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确保 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2、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 ESG)委员会委员,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7 月 11 日共参加 2 次会议。关注、分析全球经济和行业形势,结
合企业实际,研究公司的发展战略,为公司董事会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提供指导 并提出可行性建议,确保公司对外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对公司年度 ESG
的职责。
3、提名委员会
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9 月 26 日
共召集并主持 2 次会议。本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审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2024 年度,公
司于 3 月 8 日、4 月 26 日和 7 月 30 日共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
了 3 次会议,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并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审议相关事项。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利用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以及其他会晤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并结合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信息披露、董事会决议执行等相关情况,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重点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重大投资决策、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持续有效地监督,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向公司发展提出建议。2024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6 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内部审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沟通,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解,就定期报告及财务情况进行交流,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以及年度审计报告的客观、真实。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3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向控股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4 年预计与控股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1,940 万元。
经审查,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议案的提出、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承诺延期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了关于间接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的事项。
经核查,本次承诺延期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规定,有助于有效解决公司与城发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除因客观因素影响将承诺时间延期外,不存在其他变更承诺内容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议案的提出、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了续
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项。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本次续聘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计提资产减值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共计 5,051.09 万元,减少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516.86 万元,减少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4,516.86 万元。
经审查,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严格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
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后,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5、补选非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分别于 6 月 21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于 9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事项,并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经审查,董事人选均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本人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的补选情况。
本人对上述 5 项重点关注事项均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