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精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18:52:46
证券代码:301499 证券简称:维科精密 公告编号:2025-010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中期分红事项的议案》,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及 2025 年度中期分红规划
(一)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1、分配基准:2024 年度
2、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公司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45,303,301.64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 54,267,140.77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为基数,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12,040,184.14 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177,738,227.81 元。根据孰低原则,本年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77,738,227.81 元。
3、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经营情况,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公司总股本 138,254,86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2 元(含税),共计人民币9,954,350.35 元。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
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4、拟实施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说明
(1)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含 2024 半年度分红):13,825,486.60 元,
占 2024 年度净利润的 30.52%。
(2)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不适用;
(二)本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该利润分配预案之日起,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三)2025 年度中期分红规划
在满足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公司拟于 2025 年中期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三、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3,825,486.60 19,355,681.24 /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5,303,301.64 64,201,325.84 /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56,789,566.18 46,733,613.61 /
营业收入(元) 843,167,735.84 758,742,555.08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77,738,227.81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12,040,184.14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否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3,181,167.84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54,752,313.74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33,181,167.84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03,523,179.79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6.46%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涉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数据仅为 2023 年和 2024 年度数据。
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上市未满三个会计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累计分红总额为
33,181,167.84 元,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理性。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
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主业持续成长的实际情况。该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