徕木股份: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8 17:55:14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徕木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徕木股份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58 号文《关于核准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4,814,81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0,000.00 万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 1,209.22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8,790.7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2-2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3,205.39 万元,
利息收入 974.18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36,559.57 万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4 年,公司已使用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1,887.88 万元,
并使用 9,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 年 12月31 日,
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 45,093.27 万元,并使用 9,000.00 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16,049.71 万元。截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8,790.7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33,205.39
利息收入净额 B2 974.18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11,887.88
利息收入净额 C2 378.0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45,093.27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352.2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5,049.7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6,049.71
差异 G=E-F 9,000.00[注]
注: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 9,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自 2022 年 6 月起对 2021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
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上海徕木电子股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0301240000006303 18,384,121.78
份有限公司 司上海分行
上海徕木电子股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36940180800350360 107,997,092.18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上海九亭支行
上海徕木电子股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3101040160002183652 已注销[注]
份有限公司 司上海分行
上海徕木电子股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03004968599 已注销[注]
份有限公司 司市南分行
上海徕木电子股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635498244 已注销[注]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上海分行
徕木电子(江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36940180800768585 1,436,341.50
苏)有限公司 限公司上海九亭支行
徕木电子(江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0301220000006304 2,856,684.49
苏)有限公司 司上海分行
湖南徕木新能源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36620188001336794 29,822,817.06
科技有限公司 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合 计 / / 160,497,057.01
注:该等募集资金账户于 2024 年 7 月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9,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前,该部分资金将
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 9,000.00 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将“新能源汽车连接器项目”投资总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额由40,000.00 万元调整为 24,953.10 万元,并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3
年 12 月延期至 2025 年 6 月;终止实施“新能源汽车连接器研发中心项目”。相
关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将“新能源汽车连接器项目”投资总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额由40,000.00 万元调整为 24,953.10 万元,并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3
年 12 月延期至 2025 年 6 月;终止实施“新能源汽车连接器研发中心项目”。
剩余募集资金 25,000.00 万元,其中 18,000.00 万元投入到新增项目“绿色智
造基地项目”;3,500.00 万元投入到新增项目“企业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3,5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连接器项目”购买原材料、支付员工薪酬等。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4 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 1: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