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琛科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元琛科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17:41:59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230Z0723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1391FAX:010-66001392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5]230Z0723 号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琛科技)董事
会编制的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元琛科技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元琛科技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是元琛科技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元琛科技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
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
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元琛科技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元琛科技 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5]230Z0723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付劲勇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亚琼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超
2025 年 4 月 28 日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3 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5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0,000,000.00 元,各项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为人民币50,833,018.87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09,166,981.13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3 月 26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05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4 年度,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 3,306.49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9,438.87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
金后,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 1,477.83 万元,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16.87 万元,收到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为 895.14 万元,收到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偿还的本金及利息共计 4,292.98 万元。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
额为 6,682.82 万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金额为 5,5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1,182.82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遵循规范、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本公司制定了《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21 年 4 月,公司与保荐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双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银行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499010100101929877 1,181.26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551903361610912 1.56
合计 1,182.82
注:原募集资金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双岗支行(账户:1302010619200304828)、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账户:632789058)已于 2023 年销户。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3,306.49 万元(其中包含支付非募投项目金额 771.84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4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024 年 4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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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的情况如下: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万 到期日 预计年化 存款期
元) 收益率 限
兴业银行股 兴业结构性存款 111 保本浮动 1.3%加浮
份有限公司 天封闭式产品 收益 5,500.00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