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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庆楼:同庆楼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16:34:29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李锐
先生、后美萍女士以及非独立董事吕月珍女士,其中主任委员(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李锐先生担任,独立董事委员占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2024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2024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李锐先生、后美萍女士以及非独立董事吕月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主任委员(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李锐先生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5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
议,表决通过了全部议案。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会议议案
2024 年 2 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1、《同庆楼 2023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6 日 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2、《同庆楼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同庆楼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4 年 4 月 24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2、《同庆楼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日 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3、《同庆楼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同庆楼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
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6、《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024 年 5 月 28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日 员会第一次会议
1、《同庆楼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4 年 8 月 28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2、《同庆楼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日 员会第二次会议 情况的专项报告》
3、《同庆楼 2024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024 年 10 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1、《同庆楼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4 日 员会第三次会议 2、《同庆楼 2024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认真审阅容诚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聘任财务负责人情况
2024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拟聘任范仪琴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经认真核查范仪琴女士的履历、任职资格等,审计委员会认为范仪琴女士符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职务条件,具备履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能力,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范仪琴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四)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并出具了《同庆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五)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始终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六)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3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以及季度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舞弊行为以及重大错报漏报情况。
(七)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作用,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督促公司落实相关要求,评估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强化对内控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积极推动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的工作范围、主要业务和事项,内控缺陷的认定标准和内部控制自评结果进行审核,未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的内部控制设计与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八)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密切跟踪并监督了审计工作的进展,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沟通与协作,积极促进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有效交流,确保所有审计工作均能按计划顺利完成。
四、总体评价
2024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托自身专业水平和工作经验,围绕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重点领域,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有效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职能,推动了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委员会充分发挥了指导、协调与监督的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治理和稳健发展。
2025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一如既往地坚持独立、公正的工作原则,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合规、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作用,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专业化的支持,切实维护好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5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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