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盛智科:国盛智科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4-28 16:31:29
证券代码:688558 证券简称:国盛智科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二五年五月
目录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5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7
议案一: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7
议案二: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8
议案三:关于<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9
议案四: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10
议案五: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11
议案六: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12
议案七: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5
议案八: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6
附件一: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7
附件二: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6
附件三: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9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现场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现场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
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一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为计票人,一名股东代表和见证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四、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五、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六、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0)。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9 日 14 时 00 分
(二)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三)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港闸经济开发区永通路 2 号办公大楼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5 月 9 日至 2025 年 5 月 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集人及会议主持人
(一)会议召集人: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主持人:董事长潘卫国先生
三、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4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并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根据董事会 2024 年运作情况,制定
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9 日
议案二:
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4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严格审查,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监事会 2024 年运作情况,制定了《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5 月 9 日
议案三:
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郭昱、朱利民、邱自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三位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递交了
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昱)》、《2024 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利民)》、《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邱自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9 日
议案四:
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