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陈琦胜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
2、2021 年 4 月 10 日至 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通过在公司内部网站《员
工之家》发布了《关于 2021 年股权激励名单公示的通知》,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
出的异议。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59 人调整为
249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900 万股调整为 895.80 万股。首次授予日
2021 年 5 月 7 日,授予价格 40 元/股。
6、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取消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1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作废 4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71.80 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作废因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72.40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作废 244.20 万股。
7、2023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作废 2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79.65 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作废因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95.325 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作废 174.975 万股。
8、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作废 20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52.80 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达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可归属比例为 51.66%,剩余 54.6339 万股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同意本次符合归属的激励对象中,2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层面年度考核结果为B-,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层面年度考核结果为 C,合计作废失效 3.3279 万股限制性股票。综上,本次合计作废 110.7618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156 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可归属的 55.0582 万股限制性股票。
9、2024 年 5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办理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
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5 月 17 日。
10、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作废共计 161.3450 万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明确审核意见。
二、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1、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20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前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36.7950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 156 人调整为 136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10.8050 万股调整为 274.0100 万股。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1-2025 年五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年度营业收入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相对于 2020 年增长率(A)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30% 15%
首次授予的第二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60% 30%
类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100% 50%
第四个归属期 2024 150% 75%
第五个归属期 2025 200% 10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m X=100%
年度营业收入 An≤A
An)*50%
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营
业收入为 1,439,743,390.50 元,相较 2020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47.44%,未达
到上述规定的对应年度的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第四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次 136 名激励对象第四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24.5500 万股进行作废。
综上,本次作废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61.3450 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影响公司股本结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全力以赴为全体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四、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作废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关于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必要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北京植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