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艺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祁和刚)
公告时间:2025-04-26 03:20:23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祁和刚)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的工作中,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有效保证了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利益。
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祁和刚,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6年8月至2012年7月任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2年8月至2018年12月,任中煤能源集团总工程师、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任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9年4月退休;2019年5月起任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4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职期间,本人在会议召开前获取并详细审阅了公司提前准备的会议资料,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2024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
的原则,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本人对上述议案及本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2024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应 实际出席 实际委托 缺席次数 报告期应 实际出席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4 4 0 0 2 2 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2024年度内审工作计划进行了审核,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和计划;对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提供意见;了解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审计工作进程,对审计机构提供的审计意见进行细致审查,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及年度绩效考核情况进行了监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确认。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积极参加与年审会计师、公司审计部、财务部等相关人员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计划和工作安排,持续跟进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初步审计结果出来后,及时与年审会计师以及公司管理层针对公司经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和讨论,确保审计工作高质量完成。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和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及参加公司重要活动等机会到公司现场办公和考察,重点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并就公司治理与企业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度交流。同时,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通过与公司董监高以及董秘和证券部工作人员线上或者现场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报告期,本人累计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
时间达15天。公司及相关部门为本人日常履职提供了大力支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本人通过参加公司年度股东大会、网上业绩说明会等机会,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此外,在年度述职报告中,本人公布了电子邮箱,保持与投资者的沟通渠道畅通,为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提供方便。
(六)本人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本人高度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同时,本人积极通过自学及参加深交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等方式,进一步加深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升自身的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关注重点事项情况
报告期,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参与公司决策,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持续关注公司健康发展与规范化管理,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在此,衷心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期间给予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祁和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