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新科:动力新科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林)
公告时间:2025-04-25 23:00:45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新科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维护上市公司利益、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在内部控制和财务会计审计领域就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等方面积极献言献策,认真出席股东大会并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加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核查等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和专业建议,较好地履行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利益,保障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规范、健康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现将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行职责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本人是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长聘教授,重点研究领域是新能源汽车动力(混合动力、纯电动、燃料电池等)系统及控制、内燃机电子控制等,是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我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我出席了 2 次会议;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
我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另外,我还积极参加了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有关会议。2024 年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我出
席 1 次;战略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我出席 1 次;提名委员会召开 3
次会议,我出席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3 次,我出席 3 次。
2024 年度,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
员会等有关会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经营情况和有关重大事项的汇报,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对外投资、关联交易、规范运作等情况并对会议审议的议案积极提出独立意见和专业建议,包括零碳燃料、专业大模型、自趋最优控制、原位检测智能运维等动力新能源和智能化发展的国内外进展和趋势以及提升公司产品长期竞争力的意见和建议等。未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反对和弃权等异议。
2024 年度,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听取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在日常工作和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期间能够积极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发展情况,保障了参加董事会决策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 年,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主动关注行业和公司经营发
展情况。2024 年,国内重卡行业销量同比下降 1.6%,总体保持平稳,但受重卡行业产能过剩、企业间竞争更加激烈等因素影响,重卡产业链经营压力仍然较大,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主要产品为自卸车类重卡,受房地产市场等影响,重卡行业自卸车市场总体需求持续低迷,同时上汽红岩应收款项收回困难,部分银行贷款提前到期,流动资金紧张,生产经营困难。2024 年,上汽红岩仅实现重卡整车销售 5,511辆,同比下降 39.37%,受整车销量、营业收入下滑、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因素影响,上汽红岩主营业务利润发生较大亏损。2024 年,国内多缸柴油机行业销量同比下降 3.71%,公司柴油机业务实现销量14.58 万台,同比下降 18.48%,2024 年,公司的混动、电驱桥、动力电池系统等业务仍处于市场开拓阶段。
2024 年,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关注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汽
红岩的经营情况,并亲自到上汽红岩开展了为期 2 日的现场调研,并听取了上汽红岩的经营情况汇报。
2024 年,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核查、审核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薪酬与考核、公司发展战略、现金分红、内部控制执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下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规范良好,财务报告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真实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要求,内控制度健全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能够注重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同时紧密结合了国家和行业需求。公司对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和重视,公司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在上市公司编制 2024 年度报告工作中,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要求,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能够积极按要求认真开展与年报审计会计师的审计监督和沟通工作,并对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和审计报告进行认真审议,确保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公司年度报告按期及时对外披露。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报告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在公司召开的 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沟通会上提出要求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审计报告中所涉事项对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并努力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风险因素,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司规范、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四、自我评价和 2025 年工作计划
2024 年度,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维护上市公司利益、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职责,较好地履行了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5 年,我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断提升履职水平,运用专业领域知识和研究经验,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及控制和内燃机电子控制等领域就公司的发展战略、规范运作、重大投资决策、新能源新技术发展、智能/智慧新动力新技术发展等方面认真履职,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科技水平和行业地位,并积极关注解决上汽红岩的经营困难和经营亏损问题,积极关注解决公司新能源动力产品的市场销量还较低导致其对公司收益贡献较低的问题,促进公司进一步提高治理水平,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努力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杨 林
202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