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域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22:21:19
证券代码:001326 证券简称:联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
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有关《2024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中的“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钱可元先生、樊华先生、程小燕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公司已离任独立董事余立军先生亦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对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作出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潘年华先生,根据公司管理层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汇总、编写了《2024 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章节。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4 年年初未分配利
润为 357,258,806.30 元,母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116,940,701.97 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2024 年度公司不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扣除 2024 年已实际支付的现金分红金额 108,336,000.00 元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365,863,508.27 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
的利润为 332,279,639.67 元,按照孰低原则,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332,279,639.67 元。
结合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战略规划,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经营成果,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73,20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2.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派发现金红利 20,496,000 元。本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具体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如有)。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检查,查阅了公司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了解公司及子公司有关部门的内部控制实施工作,编制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1 关于在公司兼任职务董事 2024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2024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薪酬详见公司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5 年在公司兼任职务董事的薪酬方案为: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职务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基础年薪的范围为 20 万元-100 万元,其他部分薪酬根据具体岗位及考核情况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徐建勇、潘年华、甘
周聪、徐建军、郭垒庆、梁燕回避表决。
8.2 关于不在公司兼任职务非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5 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薪酬详见公司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5 年不在公司兼任职务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为: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3 关于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薪酬详见公司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5 年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为: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8.00 万元(税前)。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钱可元、程小燕、樊
华回避表决。
8.4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薪酬详见公司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5 年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为: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基础年薪的范围为 20 万元-100 万元,其
他部分薪酬根据具体岗位及考核情况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潘年华、甘周聪回避
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委员已回避表决相关审议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完成 2024 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并作了全面客观的评价,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审计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公司章程》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并提议,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5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分红机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价值投资理念,为投资者提供稳定、公开、透明的预期,提升全体股东的长期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公司董事会特制订了《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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